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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(六十二)
    李云儿是左撇子,所以受伤的是右手,江希凡说,左撇子比一般人聪明,这样的人能够成为艺术家。

    “可我只是想当你女朋友。”李云儿竖着中指在房间荡来晃去象个活秋千,一般人会被晃晕,还好江希凡不是一般人。

    “我可是把你当成我老婆了。”江希凡拽她坐在身边,“这样我一辈子都不会感觉无趣。”

    李云儿要眩晕,老婆这两个字挺土的,江希凡这么一叫,好像看见了修女的内裤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还疼吗?以后还吃青椒炒肉吗?”江希凡拿过中指来看,能闻到一股药气,即使是过去了两天,那些血似乎还有腥味。

    “坏蛋!当然疼,火辣辣的,我也不敢回家,怕爸妈看见心疼,怕扎西嗅到气味发狂,吃了我怎么办?”李云儿干脆横躺着,头枕着江希凡的腿,有个沙发就是好。

    “你家那条狗?”江希凡挺怕狗,大凡怕狗的人都被狗咬过。

    “对啊,不过你不要害怕,它是有灵气的,你和我玩的好它不会咬你的,扎西是乖乖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得你手好了再去你家。手还辣不辣?”江希凡抚摸李云儿的鼻子。

    李云儿扭过头去,“哎呀,别弄我鼻子,上面有颗痘痘没看见吗?”

    江希凡道,“云儿我发现你很像小熊维尼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因为鼻子上的痘痘啊。”江希凡得意的笑了。

    李云儿翻得起来戳他的胳肢窝,江希凡逃到沙发的另一端,扑了个空的李云儿忽然觉得非得抓住她,重心不稳,倒在地上,中指撑着,惨叫一声。

    江希凡马上过来扶起,李云儿嘿嘿笑着升起右手的中指道,“是这只手呢。”

    其实江希凡觉得她的手受伤也有些好处,比如可以帮她洗澡,比如可以不用玩无聊的挤牛奶游戏,在插插前,李云儿总是要扮演挤奶工人,江希凡要扮演奶牛,公的。台词每人一句,李云儿说,咦为什么只有这么少的牛奶,江希凡的台词是,小姐你挤错地方了。每次不知道为什么李云儿要笑得那么开心。现在中指坏了,只能乖乖躺着不能乱动了。

    你爱我,我爱你,真美好,美好的让人不忍回忆。

    此时方芬芬平静的等待不久的婚期。江希文在家时陪他说话,不在家时自己在房间里发呆写日记看电视,也不喜欢下楼除了吃饭。

    吃饭的时候白洁也给她夹菜,江鼎盛回来时微笑对方芬芬说,“今天下午碧雅园竣工,家里的人都出去剪彩,希文在那等你”

    江鼎盛知道她的来历,自己儿子竟然和工地上的农村女子在一起,说起来挺象小说里的情节,但已经无法否认,这是事实。

    白洁看了她一眼,“一起去吧,整天在家多闷,今天佣人都去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舒服,对不起。”方芬芬低头。明知道她不会去的,还要问。

    怀念起工地上的日子,每天早上起来买菜,摘菜,洗菜,炒菜,中午那些工友们象饿狼一样敲打碗筷,无论盐多盐少都是好吃,晚上和费青龙一起,他打牌,自己就在旁边看着,打毛衣缝缝补补,看看电视剧,偶尔也出去逛商场。他虽然死了,可是在我心里活着,在心里活着,还是比不上在现实中活着,很多时候,在我自己不了解自己时,人已经离开。离开也好,你却死了。

    那些回忆的碎片,拼合在一起就是砂轮,打磨我坚硬的心脏,流血,流血,一路淌一路哭泣,想回头不敢回头,怕遇见过去,怕过去遇见你,怕遇见过去的你。

    去个鬼。

    江鼎盛拍拍白洁的脸,“你先换衣服,她不舒服就别让她去了,在家休息也好。”

    方芬芬感激的看了江鼎盛一眼,我们总是因为别人的理解而感动。

    白洁摇摇头,对佣人道,“帮我把淡黄色的ARMANI套装拿下来。芬芬你在家好好的,晚上我叫老胡接你一起吃饭。”

    方芬芬点点头,其实白洁也挑不出她什么毛病来,刚来的时候有点土,后来知道自己土,就不说话。让人恨也罢了,偏让人恨不起来,但喜欢也喜欢不起来,于是白洁晚上总是失眠叹息,江鼎盛只能安慰着,各人都有各人的命运,年纪都那么大了,还是那么计较。

    “可希文希凡是我儿子,我总是希望找更好的女孩子给他们。”白洁翻身睡去。

    如果得不到是最好的,那么得到的是不用珍惜的,将来遇见的是更好的,所以还是得不到是最好的。

    方芬芬看着整个空荡荡的屋子,空荡荡的院子,忽然觉得自由,说话还有回音。因为碧雅园今天竣工,大量记者和市民都在围观,高胖把保安都带去现场了,除了大门口一个开门的。坐在阳台上写日记,也颇有点诗意。

    太安静的时候,让人有大声尖叫一声的冲动。

    方芬芬尖叫了,刘思远出现时如鬼魅轻巧,拍了拍方芬芬的背,方芬芬觉得一阵眩晕,尖叫声来不及传到大门口,头倒在地上,轻微的骨头碎裂的声音。

    “方芬芬。”刘思远笑着,“邓益明家的人注定是要全部死在我手里的。活该,活该。我的康健又可以高兴了。”

    世上很多事,不是缘分,只是巧合。刘思远没有想到买主要杀的竟然是方芬芬。而且什么都安排好了,工具、杀的方式和时间,不用动脑筋。

    电钻在地下室的工具盒里,很快就找到,还有手套、绳子。方芬芬感觉有人在拖着她在地上,睁不开眼睛,正努力的睁开,见一张熟悉的脸孔,是人,眼里是冷漠的兽的光芒。一把锋利的电钻正在靠近。

    墙壁容易洞穿,人头更是如此,方芬芬只有0.1秒的痛,失去知觉,钻入头颅,冰冷的机器,温暖的血,流过眼睛,流过嘴,那是你曾经亲吻过的嘴,流过胸口,流到大腿,眼睛没有睁开,看不见你离开。

    后脑的中间部分开始钻进去,和前额血洞会合,刘思远许久没有动手杀人,这次进行有些兴奋。绳子用手伸塞进去,从另一头出来时红红黄黄,刘思远不矮,但死去的方芬芬很沉,站在门口的凳子上,打结,用力一拉,方芬芬在客厅大门上晃来晃去象死秋千,一前一后,一左一右,人死去,植物神经还活,脚一蹬一蹬的抽动,象砍头剥皮青蛙被火柴棍烧脊椎。

    刘思远歪头看了看方芬芬,血已经放得差不多了,滴滴答答的顺着脚流下来,额头上穿着绳子的洞,象有三只眼睛的妖怪,眼睛始终闭着,有些发愁的样子。

    我死了,你高兴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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