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说
|
玄幻小说
|
都市言情
|
历史军事
|
侦探推理
|
网游小说
|
科幻灵异
|
散文诗词
|
异灵惊悚
|
武侠修真
|
其他类型
|
短篇小说
|
体育竞技
|
论坛
解剖之追忆尸水年华
首页
|
显示高级设置
|
报错/举报
申请作家
|
投票推荐
|
阅读目录
|
放入书架
|
标记书签
|
发表书评
|
上一页
|
下一页
繁體中文
背景颜色
文字颜色
文字大小
行间距
左边距
右边距
淡灰
深灰
淡红
淡绿
淡蓝
淡青
淡红
淡绿
淡蓝
淡青
12px
14px
16px
18px
20px
120%
160%
180%
200%
220%
20px
60px
100px
120px
160px
20px
60px
100px
180px
240px
第一个故事:2007高考杀人事件 第三章:见鬼(2)
胡海说:“他说他去哪里?”
胡江继续说:“他没有说具体的名字。但是,他说是去同学那里玩几天。我那时候对他也是很放心,你知道这个孩子从小就大胆,一个人走上走下的。所以,就让他去了。8月8号晚上,大概是8点几钟吧,那时候我们正在家中看那个奥运开幕一周年倒计时的晚会。他用手机发短信给我了,说已经在同学家中住下来了,因为同学出去了还没有回家,所以他要在同学家住上几天,等他的同学回来。我看到他已经在同学那里住上了,就更加放心了。于是,在后来的几天里都没有打电话给他。直到三天过去了,他妈妈说起床时候左眼眼皮老是在不停地跳动,感觉有什么不吉利的事情发生似的。于是,我打他的手机,却发现没有人接。我当初也不是很在意,因为也许是他和同学出去玩了忘记了带手机。我们等到中午时候再去打,却仍然发现没有人人接。我们心慌慌地等到了晚上再去打,结果还是没有接。你嫂子吵着要去报警,我那时候阻止了她,说根本就不知道儿子是不是失踪了还是怎么样,怎么冒冒然去报警呢?我们等了一个晚上,我想想事情的确有些不对劲。按照明仔一向的习惯,他不会是一个这么没有交代的人。于是,第二天早晨的时候,我们决心去报警。
“有没有报警?”胡海忍不住问。
“没有,因为就在我们出到村子口的时候,发现了明仔已经回来了,他就坐在村口那棵大榕树下面,一动也不动。你嫂子惊喜地跑过去一下子就抱住了他。可是,那时候我们才发现他有些不妥。”
“什么不妥?”
“我看到明仔的双眼,里面好像很空洞的那种眼神,直直地瞪着什么似的。我也不知道怎么描述,总之就是眼睛一点生气都没有。你嫂子抓住他的肩膀,吃惊地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情。他却竟然不认得我们了,然后反着白眼瞪着我们,缓缓地说:有鬼,有鬼,我见到了鬼。”
胡海搭在大哥的肩膀的手,这个时候感觉到了胡江身体微微的颤抖。
“你们带他去医院检查了?”
“对,我们首先是带他去镇上的医院检查。但是,什么都检查不出来。于是,我们就带他去市区精神医院。医生给他做了脑电图,脑电图的结果也是正常。那个主任说是受了过度的惊吓,导致神经错乱而造成的,也不肯定能否痊愈康复。医生只是开了一些镇静安神的药片,回来吃了后也不见什么效果。
你嫂子去隔村子请来一个那种庙里面的人,也就是问神婆。问神婆说是撞邪了,冲撞了白虎。在家中做了一场法事,但是结果还是没有效——啊——”
胡海听到胡江突然发出了一声尖叫,并且他的身子由于胡江的突然刹车而猛然撞在了胡江的身上。
“大哥,发生了什么事情?”
“弟弟,有鬼……有鬼……”
在这个黑漆漆的野外,在凉飕飕的夜风中,胡江颤抖地说出这样的话。
这样漆黑的夜晚,这样无人的旷野,难道真的会撞鬼吗?胡江到底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?请看下一章。
下一章:《死亡河》
本文首发于看书网www.qukanshu.com,首发网站更新更快、更全,为方便下次查看本书请加入您的书架,给作者投票会让作者写得更好,另外别忘记在本页下方给作者写上几句评论,不仅支持了作者,而且自己也得到了积分,积分可以在本站礼品中心换取礼品。
精选小说推荐
解剖之追忆尸水年华
首页
|
显示高级设置
|
报错/举报
用户登录
|
投票推荐
|
阅读目录
|
放入书架
|
标记书签
|
发表书评
|
上一页
|
下一页
繁體中文
快捷回复
支持!强烈支持!
不错啊,继续努力哦
大大写的很精彩,顶一个先
大大的作品,非常喜欢,会一直一直支持你
用户登录
温馨提示: 1.评论请文明用语,请给作者多一些支持. 2.请不要留下QQ,电话号码以及E-mail地址,以防被他人利用.
友情提示:
章节阅读开通用“← →按键进行前后翻页阅读”的功能,“按回车[enter]键”可以直接返回作品目录页。
|
广告合作
|
关于我们
|
欢迎投稿
|
友情链接
|
网站地图
|
加入收藏
|
设为首页
Copyright (C) 2002-2008
玄幻小说阅读网
All Rights Reserved
本站所收录第一个故事:2007高考杀人事件 第三章:见鬼(2)-解剖之追忆尸水年华、书库评论及本站所做之广告均属其个人行为,与本站立场无关